| 點擊鏈接下載 《企業(yè)重組和資本交易稅收實務研究總結》 |
| 點擊鏈接下載 《所得稅、增值稅申報表與填報說明對照匯編(2025年版)》 |
| 點擊鏈接下載 《互聯(lián)網(wǎng)平臺企業(yè)涉稅信息報送》 |
?
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關于公布重大稅務案件審理范圍的公告
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公告2021年第6號
為進一步規(guī)范重大稅務案件審理工作,推進科學民主決策,強化內部權力制約,根據(jù)《重大稅務案件審理辦法》(國家稅務總局令第34號公布,第51號令修改),現(xiàn)將本市重大稅務案件審理范圍予以公布。
一、重大稅務案件審理范圍包括:
(一)重大稅務行政處罰案件。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(以下簡稱“市局”)標準為擬處罰金額1000萬元以上(含本數(shù))的案件,區(qū)(地區(qū))局標準為擬處罰金額200萬元以上(含本數(shù))的案件;
(二)根據(jù)《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督辦管理暫行辦法》由國家稅務總局督辦的案件;
(三)應監(jiān)察、司法機關要求出具認定意見的案件;
(四)擬移送公安機關處理的案件;
(五)市局稽查局及審理委員會其他成員單位認為案情重大、復雜,需要審理的案件;
(六)其他需要審理委員會審理的案件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,不屬于重大稅務案件審理范圍:
(一)公安機關已就稅收違法行為立案的;
(二)公安機關尚未就稅收違法行為立案,但被查對象為走逃(失聯(lián))企業(yè),并且涉嫌犯罪的;
(三)國家稅務總局規(guī)定的其他情形。
二、本公告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。
特此公告。
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
2021年12月31日
咨詢電話:13700683513
公司名稱:云南百滇稅務師事務所有限公司
公司地址: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區(qū)滇池柏悅3幢19樓1920室
滇ICP備17006540號-1滇公網(wǎng)安備 53010202000370號
咨詢電話:13700683513
公司名稱:云南百滇稅務師事務所有限公司
公司地址: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區(qū)滇池柏悅3幢19樓1920室
滇ICP備17006540號-1滇公網(wǎng)安備 53010202000370號